沪0114环罚〔2023〕59号上海驰影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4环罚〔2023〕59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驰影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驰影新材料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3301640941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蔡留敏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叁仟玖佰陆拾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