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3〕47号上海和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这种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且排放水污染物超过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3〕47号
案件名称:上海和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这种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且排放水污染物超过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和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703212560A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国财
主要违法事实: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这种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且排放水污染物超过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伍拾伍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