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60号上海大茂木材实业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1〕60号
案件名称:上海大茂木材实业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大茂木材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607364505A
法定代表人姓名:江素珍
主要违法事实: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16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