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57号上海壹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1〕57号
案件名称:上海壹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壹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398668173E
法定代表人姓名:蔡天赐
主要违法事实: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38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