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52号上海博能塑粉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1〕52号
案件名称:上海博能塑粉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博能塑粉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72949034XL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晓东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3.98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