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27号阎二建餐饮店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1〕27号
案件名称:阎二建餐饮店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阎二建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4123281980XXXX4217
法定代表人姓名:阎二建
主要违法事实: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5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