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4号沈志雄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1〕4号
案件名称:沈志雄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沈志雄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3102221966XXXX0058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志雄
主要违法事实: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0.0057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