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14环罚〔2021〕2号上海嘉笙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0114环罚〔2021〕2号
案件名称:上海嘉笙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嘉笙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735437852D
法定代表人姓名:庄秀芬
主要违法事实:废气超标排放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19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