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00027上海宝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00027
案件名称:上海宝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宝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607347561A
法定代表人姓名:田西裕之
主要违法事实: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8条/99条(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26万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0-11-11